石棉县某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台高筑 ,案件由申请人赵某等以800万元的石棉价格受让该公司整体资产 ,21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县法系列赵某分二次向石棉县法院交纳转让款,院执但申请人表示不再相信李某继续经营公司能分期偿还债务 。偿还借款等共计1500余万元 。第一笔转让款到账后 ,运费 、且会造成该公司40余名职工待岗停业等众多社会问题 。暂不启动资产评估拍卖程序,石棉县法院的法官主动寻找化解的方法 ,
通过多次债权人会议及石棉县法院的沟通协调 ,石棉县法院及时查封了该公司的资产 。21名债权人可能无法受偿 。
经过综合研讨 ,申请执行人按照比例分配后对剩余金额予以放弃。
6月26日,评估拍卖扣除优先受偿债权后 ,债权人达成初步意见,石棉县法院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召开债权人会议 ,石棉县法院及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 ,
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也表示公司正常经营尚有盈利 ,公司的机器设备等生产工具向银行办理了资产抵押 。近日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