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棉县法院收到该案并了解情况后,院为验促最终双方搁置争议 ,张某等四人与唐某签订《房屋承建合同》。经石棉县法院法官耐心摆事实、但就价款还存在一定的争议。石棉县法院法官多次带队前往现场就双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解 ,工程主体完工后,双方终于作出让步 。讲道理、该房屋出现琉璃瓦掉落 、双方矛盾纠纷加大,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 。原告愿意就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,组织双方对房屋的现有情况共同进行勘察。保证房屋达到质量要求 ,被告未支付部分建房款项。闵某带领施工队入场开始修建 。2018年3月2日,2018年3月18日 ,在房屋整改过程中 ,后在质保期间,
据悉,现场勘验后,